为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、干事创业,根据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》《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》相关要求,结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、工作业绩等情况,在事业单位、主管部门评议推荐的基础上,经研究,拟对胡炳鑫等1029名同志给予嘉奖奖励(名单附后),现予公示。
如有异议,请于2023年11月22日下午17:30前(上午:8:30-11:30,下午:14:00-17:30)通过电话、署名书信或当面向区人社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反映。
监督电话:0517-80928082、87211901
附件:洪泽区事业单位定期奖励拟嘉奖人员申报汇总表(2022年度).xls
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3年11月15日